工地立刻过来了,直言不是工地的责任,应该是第三者杀人。
平泽刚的家属顿时激动了,纷纷指责。
妃英理调停,才让工地把后面的话说出来,就是既然事情发生在工地,工地承认存在管理漏洞,工地愿意承担部分责任。
妃英理帮工地算了笔账,开价五亿日元。
平泽刚今年二十六岁,年薪五百万日元左右。
预期寿命五十年以上,总收入可以达到三亿日元以上。
家属的精神赔偿,统算一亿日元。
而工地的麻烦,预计十亿日元以上。
打官司可以理直气壮的要价四亿日元,工地方面确实可以推卸责任,最后预计赔偿两亿日元。
只是一旦打官司,工地就要停工整顿,这损失就大了去了。
官司拖得越长,损失越大。
所以不如直接私了,大家都不麻烦。
工地方面同意了,不过坚持要等平泽刚的案子确定下来。
如此等了一周,裁判廷宣判。
由于检察官没有给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,没有充分证据显示,宇佐美真治与龟田昌子合谋杀死平泽刚,宇佐美真治与龟田昌子当庭释放。
裁判廷没有多说,没有把平泽刚的死定型为意外事故,也就是有可能是第三者杀人,或者仍然是宇佐美真治与龟田昌子合谋。
但不管怎么样,平泽刚的家属可以告工地,工地管理不严,让工地上的空心铁棍成了凶器。
无论是他杀,还是意外,这都是工地的问题,工地必须承担责任。
只是承担多少责任,这就靠律师去在裁判廷上辩论了。
工地找法务找律师咨询了一圈,老老实实坐回妃律师事务所。
没办法,妃英理这边起诉,那边就向管理部门举报,工地存在重大管理漏洞,申请让工地停工整顿。
由于凶器确实来自工地,现场也是工地,所以工地的管理确实有问题。
所以想在这打官司上打赢妃英理,绝对没可能,并且肯定要承担至少一半的责任,也就是注定要支付两亿日元。
而想尽管结束官司,也不可能。
妃英理不是新手,不会被牵着走。
相反,基本上会是妃英理牵着案子走。
虽然不能说,想拖多久就拖多久。
但前前后后脱上半年多,那是绝对可以的。
工地停工半年,这损失绝对会超过十亿日元。
所以只能服服帖帖的给钱,与平泽刚的家属们签订协议,五亿日元私了。
而妃英理从中拿走了二亿日元,那是她的劳动所得。
没有她,平泽刚的家属们固然也能找别的律师,但别的律师不一定能有效镇住工地,让工地答应私了。
如果工地感觉有机会,非要打官司,固然工地会损失惨重。
平泽刚的家属们也损失惨重,毕竟要先支付律师费。
好的律师一小时几十万日元,一个团队一天几百万日元。
费用高得,最后官司打完了,搞不好拿到的两亿日元,要全给律所,还会倒欠律所的钱。
所以平泽刚的家属们,能快速的拿到两亿日元,而且还多拿一亿日元,就很不错了。
所以平泽刚的家属们也老老实实的签字,然后回去分赃了。
妃英理送走了顾客,也大松了一口气,欠黑泽阵的钱,今年的利息算是有着落了。
……